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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官赵秋香被授予涧西区第十届“十佳巾帼标兵”

  发布时间:2016-03-08 11:39:47



    “三八”妇女节前夕,我院少年案件审判局法官赵秋香被授予涧西区第十届“十佳巾帼标兵”。

    赵秋香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感化、挽救,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致力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将少年审判帮教工作向前延伸,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2015年先后四次到中小学进行法制讲座,累计听课学生达5000人次,并通过到学校指导模拟法庭、组织庭审观摩,进一步增强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教育警示作用。

    区妇联号召全区广大妇女要以“十佳巾帼标兵”为榜样,努力为涧西打造最具创新活力创业激情的首创之区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周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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