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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法院“三个结合”实现良好执行效果

  发布时间:2016-03-21 09:37:48


    涧西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突出“三个结合”,建立健全执行案件联动威慑机制,执行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是强制与柔性执行相结合。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因案制宜,针对一般性的执行案件,坚持以促进双方当事人妥善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采取多沟通、多协调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基础上柔性化解矛盾;而针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以司法的刚性约束保障权利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二是常规与专项执行相结合。坚持“一人一案”的常规分案原则,在强化执行人员责任意识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有效避免了人员浪费、机动性不强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工作实际,集中全院执行力量,因案制宜,集中专项执行活动,营造 “惩戒失信行为”高压态势,重点执行涉及民生、金融等案件,防止同类型案件的大量囤积。三是“主动”与“联动”执行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加大财产查控力度,提高财产查控效果。注重将“普查”和“个查”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多渠道查询方式,深化与公、检、法、司、工商、税务、国土、银行、企业等多家联动,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执行效果。

    仅2015年,涧西法院向社会公布老懒名单16个,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贷款和罚款、拘留等措施,共罚款63案,司法拘留16人,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5人,执结案件658件,执结标的金额2.46亿元,较好地实现了将维护法律权威与妥善化解矛盾有机结合。

责任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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