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更多人对户外运动的喜爱,山地车也颇受一些人青睐,骑车自驾,健身又郊游,一辆性能较好的山地车价格不菲,也引起了窃贼的关注。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裴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2015年8月16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裴某伙同他人窜至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东方医院住院部门口,将被害人孙某的一辆黑色美利达公爵600山地自行车盗走。经鉴定,该车被盗时的价格为人民币2316元。2、2015年8月25日下午,被告人裴某伙同他人窜至洛阳市涧西区四十九中学校门口附近,将被害人高某的一辆黑色美利达公爵500山地自行车盗走。经鉴定,该车被盗时的价格为人民币1457元。3、2015年9月1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裴某伙同他人窜至洛阳市涧西区四十九中学校大门东侧,将被害人韩某的一辆红白相间美利达公爵600山地自行车盗走。经鉴定,该车被盗时的价格为人民币217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裴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裴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新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即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