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帮忙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社保局有熟人”,这是被告人蔡某为行骗打出的一张关系牌。这事有人不信,可是有些人就信了,他们继而出钱请蔡某办事,报以希望。然而谎言终究要露陷的,待上当的人知道真相以后,个个唏嘘不已。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蔡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财物9.35万元人民币,依法继续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8月份开始,被告人蔡某称自己在洛阳市社保局有认识办理退休手续的熟人,可以帮忙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以此虚构的事实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徐某1.8万元、邓某1万元、杨某2万元、王某1.25万元、何某1.3万元、吴某1万元、周某1万元,共计9.35万元。蔡某将骗取的上述被害人钱款用于吃喝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蔡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即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