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民事判决可获刑!8月16日,洛阳市涧西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送达宜阳县看守所,“老赖”赵某斌将走进深牢大狱服刑2年。
●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申请监督,故意拖延。
七年前,陈某萍分3次借给赵某斌150万元,并约定2010年12月1日还款,月息22500元。期满后,陈某萍多次催要,赵某斌却以种种理由不还。无奈之下陈某萍诉至法院,涧西法院受理并经公开审理后,于2012年5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赵某斌清偿借款及利息。
一审判决送达后,赵某斌不服,向洛阳中院提起上诉。同年11月28日,洛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然而一、二审终结后,赵某斌故意拖延,申请再审,被洛阳中院依法驳回。赵某斌还向洛阳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因不符合条件未获支持。
●非法占用、威胁侮辱,暴力抗法。
赵某斌挖空心思极尽拖延之力,却始终拒不还款。2013年2月25日,陈某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涧西法院对赵某斌位于西安市的某处房产进行了两次公开拍卖,均流拍。陈某萍向涧西法院申请,自愿以流拍价1736284.8元接收该房屋以物抵债,剩余的部分款项要求继续执行。涧西法院于2013年3月1日作出执行裁定,将该房产确认给了陈某萍所有,同年3月12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并将房屋钥匙交给了陈某萍。期间赵某斌向洛阳中院申请复议,又向洛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其妻张某、其女儿赵某国也向涧西法院就该房产提出过执行异议,但均被司法机关依法驳回。
时间到了2015年6月23日,陈某萍再次来到涧西法院,诉称该房产又被赵某斌一方非法占有。次日,涧西法院执行局政委张志红带领执行干警再赴西安,要求该房产的物业方变更陈某萍为业主,并在社区刘警官的监督下,将该房的钥匙交给陈某萍。谁知不到一周,赵某斌一方趁其家中无人,再次非法入住。7月31日,涧西法院执行局局长崔占魁亲自率队前往西安,张某(赵某斌之妻)谩骂、侮辱办案人员,并扬言:“谁叫我搬出去,我就死给谁看”,还用刀自残来阻止法院执行。王某华(赵某斌的岳母)也扬言:“我已经七、八十岁活够了,谁叫我搬出去,我就死给谁看。”
●一赖再赖,触犯刑法,锒铛入狱。
在执行过程中,涧西法院还发现赵某斌在某兵团有工程投资、用采取转移房产来逃避法院执行、唆使其妻张某非法占有已被法院拍卖的房产,还多次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的形式威胁申请执行人陈某萍及法院办案法官,严重阻碍了法院执行。
2015年9月1日,赵某斌被洛阳市南昌路公安分局依法逮捕。2016年3月2日,涧西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赵某斌提起上诉。7月25日,洛阳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用尽各种手段阻挠执法,威胁恐吓侮辱执法人员及当事人,情节严重,老赖,终将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