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宋某恒赔偿给了李某的父母及妻子6000元。宋某恒和李某本不认识,9个月前,两人在饮品店喝酒时坐邻桌,李某来到宋某恒的桌边碰酒,宋某恒也礼貌地碰了一下,就是这“礼貌一碰”,碰出去了这6000元的赔偿。
2015年10月11日凌晨,也就是宋某恒和李某的“礼貌一碰”约一个小时后,李某醉酒驾车,在涧西区瀛洲桥附近与路西侧护栏猛烈碰撞受了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李某的家人认为当晚所有与李某碰杯喝酒的6人均有责任,将其6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26179.96元。但据当晚与李某一起喝酒的胡某、杨某安说,李某准备驾车离开时,两人一起拉着李某劝其不要醉酒开车,但李某不听甩开两人强行驾车离去。对于李某死亡的责任,其家人和6被告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负责本案的涧西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张玮玮在调查中发现,李某不仅醉驾,而且出事时所持驾驶证是逾期未换的无效证件,所以应对车祸负主要责任。但当事人已死亡,主要责任已无法追究,只能尽力给原、被告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张玮玮庭长从法律角度耐心细致的梳理,反复给每个当事人打电话、面谈,历经长达半年的努力,该案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6被告的赔偿总金额降为43000元。
签订和解协议当天,6被告来到涧西法院在张玮玮庭长的见证下把赔偿金当场交给了原告的律师,并对张玮玮庭长在调解过程中所做的不懈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谢。
张玮玮庭长郑重且痛心地提示:醉驾、持无效证件驾驶极度危险,请珍爱生命!与朋友饮酒后要及时阻止朋友酒驾、醉驾,否则朋友出危险,共同饮酒者亦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