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在涧西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任范廉和干警张弘的主持下,郑州某技术公司和洛阳某制造公司达成了诉讼标的为147000元的和解协议,既快速、高效地为企业解决了债务纠纷,又引导当事人把矛盾化解在调解阶段,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2014年7月8日洛阳某制造公司向郑州某技术公司购买总价值为367000元的设备,共支付货款220000元,欠147000元货款一直未支付。郑州某技术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涧西区法院干警张弘在调查中发现,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还款期限,两个公司目前资金周转都遇上了困难,被告希望半年后支付欠款,而原告要求1个月内支付。张弘一面结合法律对客观情况进行分析,一面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告做思想工作,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2016年9月底前支付5万元,2016年10月底之前再支付5万元,2016年11月底之前支付完全部货款。
“办了这么多件案,第一次能这么快达成合解。”原告律师洪某说,“涧西区法院公平合理、高效便民,我们为你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