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早晨8点30分,两位年逾70的老人关某梅及老伴专程从西安风尘仆仆地赶到洛阳,给涧西区法院民庭的董争法官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感谢信中写道,“董法官本着‘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原则,深入调查,详细了解情况,多次调解作对方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进行了判决。”
同日下午,两位老人又来到涧西区法院执行局,给王洪海局长、执行员李建锋送感谢信和锦旗,“对法官在执行过种中表现出的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强烈的责任感,一丝不苟的办案态度,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表示称赞和衷心的感谢。”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案 情 回 放
2015年 5月 31日,关某梅将位于洛阳市涧西区的一处门面房租给宗某,并签订租期为11年的《租房合同》。但从2012年起,宗某不仅未按合同支付房租,还违反合同约定将房屋转租,并拆除房屋内锅炉、暖气,空调、电视等物品也不见了。关某梅多次找宗某讨要房租均被推诿,无奈之余诉至法院。
民 事 判 决
2014年 8月 18日,涧西区法院判决宗某支付关某梅租金、违约金、室内物品损失128000元。宗某收到判决后,却迟迟不履行。
成 功 执 行
2015年9月13日,关某梅在自己多次追讨无望的情况下,只好来到涧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解了具体案情,尤其是得知申请执行人年逾70又家住西安的实际情况后,王洪海局长和执行员李建锋为了不让两位老人多跑腿,用电话的方式跟老人沟通案件,他们自己却一趟趟地寻找被执行人宗某,采取多种方式查找其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经过王洪海局长和执行员李建锋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讲法律、政策,尤其是今年以来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一系列活动,宗某终于被法官们强烈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法律的威慑力打动,履行了法院判决。
收到执行款后,关某梅深有感触:“涧西法院法官就是好!我们交了申请书后,没催没问没跑腿,王局长和李法官就帮我们要到了拖欠多年的房租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