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受理拒执罪……”12月17日上午,涧西区人民法院干警利用周六社会休息时间,在牡丹广场开展打击“拒执罪”宣传活动,引得群众驻足围观咨询。
活动中,干警们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讲解司法解释,剖析有关拒执罪的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对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认知。
当日,涧西法院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30余个,不仅对改善当前执行环境起到了推动作用,还进一步强化了社会诚信意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法治涧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