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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再传佳话 农民工点赞执行法官

发布时间:2017-02-16 15:33:01




    2月14日上午10时,伊川农民工王文生手持感谢信来到涧西区法院,他激动地说:“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之所以选这一天,是觉得今天不单单是年轻人的节日,也是为了表达我对政府、对法院感激之情的节日。”

    送感谢信的王文生夫妇。2015年10月,共同受张某锋的雇佣在洛阳市升龙城某工地从事水电工等建筑施工工作。2016年3月1日,双方经结算,张某锋为夫妻二人出具欠条一张:“今欠王某生在升龙城E区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0日工资壹万贰仟零贰拾元。”2016年3月12日,张某峰向二夫妻偿还欠款500元。剩余部分欠款经二夫妻多次索要,张某峰拒不给付,引发本案诉讼。 

    案件一审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副局长王洪海接到案件后,了解到王文生家里有个孩子等着用这钱上学,老父亲卧病在床时,一刻也没有耽误,马上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峰,要求张某峰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张某峰就是避而不见,后来电话索性也不接了。

    通过多方查找线索,王局长得知有一公司工地项目部要转给被执行人张某峰部分工程款,王局长迅速采取保全措施。大年二十九一大早,他就带人到被执行人家中,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下午,被执行人张某峰在法律的威慑下,将拖欠王文生的工资给付到位。

    王文生说:“我真是见识了什么是赖!我给这老板干完活,他有钱就是不给,幸亏有咱法院给农民工撑腰。我的案件从判决到执行,法院给我开辟绿色通道,一点都没有耽误,执行局王洪海副局长,办事雷厉风行,我的案件办的真不赖,通过这个案件,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心里感到非常温暖,法律真是保护咱百姓的利剑!”

责任编辑:史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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