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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发布时间:2017-03-08 17:00:31








    为贯彻全市法院2017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百日执行决战”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3月8日,涧西区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涧西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占军,亲临执行现场,见证执行案件的全过程。

    该案的申请人李某原系被执行人洛阳某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助理,2013年9月12日,双方签订合约定:李某交纳项目发展控制基金30万元整,李某离开公司时,公司一次性全额退还。2015年8月7日李某辞职,但洛阳某担保公司一直未归还上述款项,引发诉讼。2015年12月18日,涧西区法院依法判决:洛阳某担保公司向李某返还本金30万元及利息。但洛阳某担保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干警发现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3月7日晚上,涧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李某举报:在西工区某酒店停车场发现该公司名下奥迪A6轿车一辆,立即组织执行力量,并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此次执行过程。

    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案件执行不仅加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及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使整个执行过程既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又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陈占军表示,通过“零距离”接触,切身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确实是块难啃的骨头。他认为,只有加大执行力度,才能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有效性和法律的尊严;只有加大妨碍司法、妨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才能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解决执行难;只有加大对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的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对法院依法执行的理解,才能提升公众的支持。

责任编辑:史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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