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庭审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提高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3月16日上午,涧西区法院组织开展了庭审评查活动。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1款的规定,宣布法庭纪律……”
上午9点,由王志国法官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旁听席上,由该院审委会委员组成的庭审评查小组对庭审进行观摩评分,他们围绕法庭形象、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案件难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并在《庭审评查计分表》上现场对庭审活动逐项打分。
评委们认为,整个庭审过程整体上严谨规范、完整有序,合议庭成员之间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审判长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条理分明、问话清楚、论证说理充分,凸显了良好的驾驭庭审能力,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技能,健全完善司法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和审判管理制度机制,不断促进队伍建设和审判质量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