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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24年,多次辗转往返河南、宁夏,历经民事审判、强制执行、刑事审判,多项证据证明“老赖”实力雄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迎接“老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改头换面 藏匿财产 逃不出天网恢恢 历时24年 “老赖”因拒执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7-03-23 10:24:59


        3月16日,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龙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袁某东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民事:历经12年,官司了债务不了

        1993年3月,某机械公司与某恒联公司发生买卖压路机业务关系,并因此产生货款纠纷,诉至法院。由于该案涉及内容较多,证据复杂,调查、取证、核实均困难重重,法院历时12年终于查清楚来龙去脉。

        2005年8月22日,洛阳市瀍河区法院判决:某恒联公司欠某机械公司货款4766309.77元及逾期违约金,李某龙、袁某东及某贸易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某恒联公司上诉,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上诉按自动撤回处理,但前述判决生效后,李某龙、袁某东均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历经10年,改头换面、藏匿财产不履行

        2006年1月18日,某机械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瀍河区法院、涧西区法院执行人员先后赶赴银川、宁夏,办理2004年12月28日已被瀍河区法院查封并责令被执行人保管的11台汽车、2台压路机续封、扣划银行存款手续。李某龙作为负有保管职责的某恒联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履行保管职责,致使瀍河区法院查封的车辆被人处置。为逃避执行,李某龙还用李某建的身份隐藏某能源公司77%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并拥有评估价值为6423400元的某专利。袁某东也以由他人代持股份等形式,持有某博信公司500万元股份、持有某恒瑞公司417万元股份。截至被抓获,两人均拒不履行前述判决、裁定。

        公诉:部分债务清偿,拒不履行者伏法

        2017年1月25日,李某龙、袁某东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为其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李某龙到案后仍拒不履行前述判决、裁定,并辩称“没有能力履行”。而慑于法律的威严,被告人袁某东认罪悔罪,并在到案后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款,截至庭审前已偿还人民币21万元及两辆汽车,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得到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3月16日,涧西区法院对2人做出依法判决,迎接“老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史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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