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减少校园欺凌,创建和谐校园,5月3、4日,涧西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和青年律师志愿者走进天津路小学、安徽路小学、周山路小学和珠江路小学,开展“远离校园欺凌 创建和谐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校园暴力要不得,共建美好创和谐”“学兄学弟互礼让,校园气氛乐洋洋”“欺凌同学要不得,互助互爱好品德”“同学相处是缘分,礼让三分解矛盾”……活动伊始,同学们集体朗读了由涧西区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局精心编写的《远离校园欺凌 创建和谐校园》宣传资料。白狄莎法官结合具体案例,通过分析现状、剖析原因以及解读相关法律政策,向同学们讲解了如何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青少年面对校园欺凌,不能以暴制暴、以身试法,要借助老师、家长及社会的力量,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巡回法庭车上,一位五年级的学生说:“通过这次活动,不但了解许多法律知识,而且学会了从法律角度去思考问题,去解决问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同学们在印有“远离校园欺凌和暴力 创建绿色文明法制校园”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郑重地许下了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