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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律师履行新职责,审判帮教增添生力军

  发布时间:2017-05-31 19:20:33



图为法律援助律师吴涛、闫转向法庭提交的《犯罪原因分析意见书》及《矫正指导意见书》

    为强化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律保护和教育、感化、挽救功能,2017年以来,涧西区人民法院强化法庭的合力帮教功能,积极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中的参与、协助和配合,实现了法官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合力保护、合力帮教、合力矫正,效果较好。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了充分的诉讼法律保障;指定法律援助律师除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外,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履行对未成年人帮助、教育、挽救国家责任的性质。传统的指定援助模式下,援助律师往往是“递交一份公函、安排一次会见、出庭提供援助”等,其法律援助职责并得以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审判法庭,应当是法官、援助律师、其他诉讼参与人及社会各界合力教育、合力保护的法定场所,在此理念指导下,涧西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庭与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律师等协调后形成共识:强化援助律师的帮教职责,为未成年人的法律及人格矫正、健康成长,提供更多的合力援助义务。法律援助律师发挥作为辩护人对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环境、犯罪原因、人格特征、矫正及成长障碍更加了解的特点,每办理一起案件,向法庭递交一份详细的《犯罪原因调查意见书》、递交一份被告人家属、亲友共同参加签名的《矫正指导意见书》,承诺对办理案件的未成年人追踪回访不少于一次、向法庭反馈意见不少于一次、重大事项及时反馈等,同时,还配合法庭进入学校、社区,结合案例进行犯罪预防宣传等,实现了援助律师对审判帮教的助力作用、合力作用、增效作用,也使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人得到了最大的援助“实惠”,他们感动地表示:法庭想的周到,援助律师做的细致,一定不辜负希望,让迷途的孩子在温暖中重生等。

责任编辑:史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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