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积极改进审判工作作风,确保公正、文明、廉洁司法,6月17日上午,涧西区人民法院召开聘请廉政监督员工作会议,聘请刘子军、张亚楠、江玮等35名同志担任涧西区法院第三届廉政监督员。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志刚宣读了《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聘请廉政监督员的决定》,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向廉政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廉政监督员及法院干警代表做了表态发言,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戚宇红主持。
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对廉政监督员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指出聘任廉政监督员是建立健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的客观要求,是强化法官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就做好廉政监督工作陈建春院长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要千方百计为廉政监督员工作提供有效平台和有利条件。各部门要主动自觉接受廉政监督员监督,积极务实地强化监督建议的办理、转化和落实工作,切实保障廉政监督员履行职责。要充分尊重廉政监督员提出的意见,要勇于承认不足,诚恳接受批评,要如实说明情况,深入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通过邀请监督员旁听案件、组织座谈、参与实地调研、明察暗访、参与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希望各位廉政监督员认真履行责任义务。把广大法官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甘于奉献的精神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良好作风向社会各界广泛传扬,努力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这35名廉政监督员涵盖了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机关干部、律师、教师、媒体、文化、科研等社会各界人士,聘任期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