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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租法院已查封房产 “老赖”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7-06-20 15:11:08


    6月9日,被告人梅某被涧西区人民法院判决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5年,梅某及妻子赵某与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涧西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15年12月21日达成合解协议:截止2016年2月28日,梅某、赵某共拖欠周某借款及利息694.5万元,梅某及妻子赵某按约定分期分批归还以上款项。

    然而,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梅某、赵某未履行调解协议,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了梅某名下的商铺,梅某明知商铺已被查封,未经法院允许,擅自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共收取租金85万元,且未用于偿还周某的债务,致使周某遭受重大损失。2017年3月14日,周某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

责任编辑:史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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