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涧西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情况。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大河报、洛阳日报、洛阳晚报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新闻宣传局局长史翠玲主持。
党组成员、副院长戚宇红通报了该院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情况。制定《涧西区法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协调公安和检察机关,坚持公诉与自诉并重的原则,全面部署打击“拒执罪”工作。
对于公诉案件,首先对案件进行甄别,除确定执行不能的案件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一律列入打击对象。其次由承办人对涉嫌拒执犯罪的证据情况进行详细梳理。第三是在穷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对于自诉案件,一是在执行立案时发出告知书,将拒执自诉案件的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自诉权利及其举证义务等明确告知申请人,对有可能涉嫌拒执犯罪的依法引导申请人走刑事自诉程序。二是及时依法立案受理,对于符合自诉案件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受理,充分保证当事人的诉权。三是跟踪协调,案件移送刑庭审理期间,执行法官积极协助刑庭审判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共同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力促案件的和解执行。
截止目前,涧西区法院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103件(公诉8件,自诉95件),判处刑罚5件6人,被告人自行和解并已履行完毕的95件97人,涉案标的达3000余万元,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布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迎峰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案例一,李某某袁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案例二,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
涧西区法院官方微博对发布会进行了图文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