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已不抱希望的曹某在收到第一笔执行款2万元的时候,握着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黄佳的手一个劲儿的道谢:“没想到一个换了联系方式,又不知道住址的人,竟然这么快被你们找到,我是切实体会到了什么叫执法为民……”
去年,曹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吴某诉至涧西区法院,2016年5月23日,涧西区法院依法判决:吴某向曹某偿还借款29.5万元及利息。
民事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曹某讨要时发现,吴某更换了联系方式,不知所踪,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12月30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吴某变更了联系方式,致使执行干警也联系不上,曹某曾听说吴某住在龙鳞路附近,但这种说法是否可靠却无法考证,而想要在龙鳞路附近这么大的区域寻找一个人,几乎也是大海捞针。
但是,执行干警们没有放弃。时值三九寒冬,黄佳带着三五个干警一起多次来到龙鳞路,挨家挨户查找打听,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个偏僻的小胡同里,找到了吴某住的老房子。联系上吴某后,黄佳发现吴某的经济条件并不好,结合实际情况,一次性还清借款的可能性不大,黄佳又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曹某在收到第一笔执行款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