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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法院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磊成被省高院授予“优秀复转军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07-31 09:41:35



    在7月28日召开的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和优秀复转军人表彰大会上,涧西区人民法院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磊成同志被授予“优秀复转军人”荣誉称号,受到表彰。

    王磊成同志1994年12月从新疆喀什武警部队复员,1995年5月进入涧西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磊成同志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抓管理,严训练,果断干练,勇于吃苦,敢于担当。每次任务安排周密,组织得力,从事法警工作近20年,提押人犯20000余人次,无一起事故,多次参与影响较大案件审理的庭审值庭押解、安全保卫,例如“东都大火案”“关林黑社会案”等。任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送达工作每年完成8000余起案件送达工作,均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对节约审判资源,缓解审判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全院干警要以王磊成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诚履职、拼搏进取,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涧西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图片左三为王磊成同志)

责任编辑:史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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