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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通过法律途径过户属于自己的房产

  发布时间:2017-09-21 08:38:56


    李大和李三本是李二的亲生姐妹,却因继承纠纷一案,被李二诉至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17年2月28日,涧西区法院依法判决:涉案的两套房产归李二所有,李二分别向李大、李三补偿5645.01元,李大、李三分别向李二支付房屋评估费5833元。

    判决生效后,李大、李三未履行协助李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李二向涧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负责该案的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杨卫通过电话联系了李大、李三,经过几次沟通,两人分别来到法院执行局,均表示同意协助李二办理房产过户,并要同意书上签了字。但是,当李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时候,两人却每次都以各种借口推诿,拒不到场。

    5月23日,涧西区法院向房管局发送了协助执行通知书,6月12日,属于李二的房产终于通过法律的途径过户给了李二。

责任编辑:史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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