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六那天下午,我坐在办公室,听着远处传来的隐隐约约的鞭炮声,想,不会再有人来立案了吧?于是,偷偷跟同事商量:“要不,留两个值班的,其他人可以适当去办置一下年货什么的?”。话音刚落,却见她站在我办公室门口,面目清秀,但脸色苍白得有点不太正常,身边还有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
她说:“我妈,跟我爸闹点矛盾,想拜托你们处理一下”,“我叫李花”。我把她娘俩请到办公室,看她带来的诉状,还有一份诉讼保全申请书。她继续陈述:“我弟弟在北京工作,半年前,因病突然去世,留下房产一套,父亲就委托天津的大姐把房子卖了,得款85万元,却分文不给老太太,可是老太太身体不好,血糖高,天天用药,我原本该帮帮她的,无奈三天做一次透析,家里的钱几乎都捐给医院了。所以不得不来法院,请你们帮忙,只要把账号一封,我父亲就会让步。”“我妈说了,她只要30万元”。
“唉,这大过年的,可不来又不行。”她腼腆地补充着。好象这时间来立案欠我们什么一样。
“都是一家人,有这个必要吗?”我劝她。“何况还得提供担保,还要交纳保全费,诉讼费”。
“有必要”,她态度坚决,“我了解我父亲”。她母亲也开始抹眼泪:“闺女,帮帮我吧,不然我真的活不下去啊。”
于是经院长批准,我查封了她父亲名下的存款,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三天后到法院调解。
等了三天,没来。再通知,她却来了,脸色依然苍白。“对不起,我去做透析,来晚了。”“你父母呢,他们才是当事人啊?”“哦,知道,知道。”她一边说一边递过来一份撤诉申请书。“他们商量好了,父亲答应给母亲30万元,可是母亲病了,父亲也病了,都在医院输液,所以母亲委托我来撤诉。”
这是怎样的一对老夫妻啊。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来医院想探个究竟,顺便核实一下撤诉是不是老太太的真实意思表示。
医院神经内科的病房内,一东一西摆着两张病床,这老俩都在挂水,我一进去,老爷子颤巍巍地想站起来。“对不起啊,都是我不好,给你们添麻烦了,我不应该霸占着那些钱不给她啊……”。
“不说了,不说了,我也不该去告你啊。”继而,俩人都笑了,笑得泪眼模糊,两只皱巴巴的老手从左右两张床上分别伸出来,两根晶莹剔透的液体管子交汇在一起……
突然想起唐代才女李冶的《八至》诗: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嗨,不错,我又调解了一个案件!”我打着响指,笑着离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