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公司怕上“黑名单”和解还欠款

  发布时间:2017-11-15 11:24:22


    11月9日,从涧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洛阳市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迫于上 “黑名单”和银行账户被冻结,各项经营活动受阻强大压力,达成和解履行了法定义务,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圆满执行结束。

    被告洛阳市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借原告郭某某220万元,后,被告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引发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涧西区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洛阳市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拖欠原告郭某某借款220万元,于2016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如被告洛阳市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按上述期限偿还借款本金,需从2015年2月17日开始以借款本金22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直至被告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

    然而,被告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郭某某于2017年3月1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下达执行裁定书,执行法官李建峰积极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同时分别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告知被执行人如果继续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给公司经营造成很大影响,促使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史翠玲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