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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法院:执行干警耐心劝 化解矛盾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7-12-06 15:37:36


    2013年10月,宁某向柴某借款2万元,之后陆续偿还1万元,剩余1万元借款柴某多次催要,宁某一直没有偿还,引发纠纷,柴某诉至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17年5月23日,涧西区法院依法判决:宁某偿还柴某借款本金1万元。

    判决生效后,宁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柴某向涧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0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负责该案的涧西区法院执行干警王海潮仔细查阅卷宗后联系了宁某和柴某,发现两人曾经是生意合伙人,在经营中产生矛盾,而且积怨已深。尤其是宁某,抗拒情绪很严重,坚决拒绝来法院配合执行,王海潮亲自上门,宁某却说:我就是没钱,你们拘留吧。

    在多次上门仍做不通宁某思想工作的情况下,本着解理问题、化解矛盾的宗旨,王海潮开始做宁某家属的工作,宁某的家属也不希望宁某一直官司缠身,与朋友纠纷不断,终于,在宁某家属的配合下,在王海潮一次次的劝解中,宁某同意还钱。

责任编辑:史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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