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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女子不如男,“子债父还”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8-05-30 10:45:52



    2018年5月8日,当原告周某拿到执行回来的12000元时,激动的语无伦次:“真没想到,这厂都没了,欠了七年的钱还能要回来了,太谢谢了!”

    原来,2011年,原告周某给原偃师市某家具厂送煤,因该家具厂未及时支付相应货款,该家具厂法定代表人武某于2011年10月25日给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今欠煤款现金壹万壹仟叁佰肆拾陆元整,某家具厂.武某。”此后,被告仅支付了2000元货款便不再继续支付,原告经多次讨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2016年12月28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偃师市某家具厂支付原告周某煤款9346元及相应利息。

    洛阳市涧西区法院执行干警程得圆收到此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偃师市某家具厂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并未报告财产情况。后经执行法官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偃师市某家具厂现已停止生产、人去楼空,工商登记的公司名称也变更为洛阳市某办公家具厂,法定代表人也由武某(个人独资)变更为武某天。

    于是,执行干警便果断依法追加该家具厂的原法定代表人武某为被执行人,并迅速启动网上查控系统,对武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当被执行人武某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不出三天便委托其父来到执行局,要求法官尽快和原告联系,协商具体还款事宜。2018年5月7日,武某将12000元的执行款交到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至此,这起拖欠已欠的小标的案件终于顺利执结。

    对于原告周某来说,这笔欠款追讨近七年,其中艰辛自不用说,一开始发现自己的案件分给了一个女法官,心中还直犯嘀咕,这女的行吗?直到此时拿到执行回来的现金12000元,激动的心情无语言表,多次打电话给该案的承办法官程得圆,非要来办公室表示感谢,但程法官都害羞的拒绝了。2018年5月28日,申请人周某直接将锦旗送到了程法官办公室,再次对涧西法院的执行力度表示赞许,并称赞执行法官在执法过程中“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周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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