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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0 10:47:26


    为了完成基本破解执行难既定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紧紧围绕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这一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第三方评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执行“五化”工作机制,实现保全措施执行化,

    风险告知全程化,执行实施警务化,执行裁决监督化,执行查控信息化。突出节点管控,明晰权责任务,杜绝“三难”“六案”,深化繁简分流,提升执行质效,开拓良好工作局面,从而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涧西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陈喜平担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成立涧西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行局局长兼任,统筹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积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部署,突出区委区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拓进取,积极作为,按照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不懈狠抓落实。

    二是积极探索创新,深化执行“五化”工作机制。严格管控节点流程,在执行“五化”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工作创新,运用执行数据分析、执行情报收集、执行异常预警等为执行决策提供依据,从而全力推进执行工作。

    三是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

    1.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畅通被执行人财产查控渠道,真正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联合车辆管理、国土、房产、工商等职能部门信息联网建设,形成覆盖全国的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车辆、股权、房地产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查控体系。

    2.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的意见,在我院推出的“失信彩铃”等惩戒措施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44 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落地生根,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

    3.全面完成执行指挥系统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按时建成功能齐全的执行指挥中心,同时强化执行干警配备远程单兵等信息化装备。

    4.推广网络司法拍卖。广泛推动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财产,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串通压价、恶意竞买等有损公平公正的现象,祛除权力寻租空间,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四是紧紧围绕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工作。

    组织执行一线干警开展座谈、调研,深入分析研究学习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明确各项指标关联的工作事项,明确工作重心。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规范执行、阳光执行,同时严格流程节点录入,强化信息公开,加强执行保障工作。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督察工作,通过清理活动建章立制,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全面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确保对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全程留痕、全程公开。

    五是健全完善执行救助制度。

    进一步健全执行救助制度结合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研究扩充救助资金来源,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彰显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核心宗旨。

    六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执纪监督。

    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管理执行队伍,健全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查处执行工作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确保执行队伍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反映的违法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突出问题和利用腐败潜规则进行权钱交易的执行人员作为从严查处的对象,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保持惩治执行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执行队伍作风建设,加强法院内部执纪监督。对于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行为严厉追责,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消极怠工的行为零容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控执行流程节点,严查问题线索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张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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