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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8-20 11:29:07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明确执行局内设职能与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执行工作机制,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化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整合内部职能部门,明确界定执行权范围;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尽快建立执行装备现代化、执行平台信息化的智慧执行指挥中心;组建规范化、专业化执行团队;落实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和异地交叉管辖机制;建立立审执紧密衔接机制,完善执转破,确保监督制约和提升效率相统一,促进执行权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司法规律】坚持把深化执行改革置于院党组领导之下,紧扣我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部署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规定,确保改革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法律导向。

    2.【注重创新】围绕智慧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流程节点管理、执行团队组建,深化改革,务实求新。

    3.【突出重点】此次深化执行改革突出以执行实施为主要目标,以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主要抓手。

    4.【积极稳妥推进】注重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立足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妥善处理好改革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稳妥推进,保持执行工作稳定、队伍思想稳定。

    四、主要内容

    (一)优化整合执行局职能,明权定责。

    进一步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要求,整合执行局职能,重组执行裁决、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实施团队三大职能机构。逐步建立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通过远程指挥、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各团队高效运转并有机联动的机构配置模式。

    1.执行指挥中心定位“双向”职能,下设五大功能组。即:流程组、查控组、网拍组、强制实施组、速执组。对内履行远程指挥、决策分析、流程管理、监督等职能;对外履行执行立案审查、案件查询、委托执行、信访接待、案款发放等职责。流程组接收由立案庭转交的案件,并于当日对卷宗材料进行初审,统一制作执行通知书、统一盖章、统一财产查控,按照繁简分流的方法进行分案,简单速执案件直接流转至执行指挥中心速执组,普通执行案件流转至执行实施团队。查控组负责集中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办理委托执行案件。强制实施组协助执行员对案件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时,进行远程指挥。网拍组负责启动拍卖程序,进行网上拍卖。速执组负责办理流程组流转的简单速执案件。

    2.组建执行裁决团队。凡属执行审查性质的案件,交由相关裁决团队,确保审执分离。执行异议、复议、监督、请示、协调及管辖权异议等裁决类事项,均由执行裁决团队负责,做到裁决权与执行权相互分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3.组建新型执行实施团队,负责案件实施。执行团队实施权主要是全院执行实施类案件,具体范围包括:案件接收后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的制作和送达;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的公告的制作与发布;线下传统财产调查、控制;财产委托评估、拍卖、交付、分配;失信人纳入、限高令发布以及罚款、拘传、拘留强制措施采取等事项。

    (二)探索三大职能部门的人员配置

    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构建以团队负责人和员额法官为主体,各类人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新型团队工作模式。

    1.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其功能组的需要配齐配强服务力量。

    2.执行裁决团队由3 名员额法官组成,并配置3 名法官助理,4 名书记员。执行裁定、决定和命令等事项均需采取合议制,应当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研究决定,由审判长签发。

    3.执行实施团队组建。一是按照“1+1+4+N”模式构建,即1名团队负责人、1名员额法官,带领4名执行员,多名法官助理、若干书记员、法警分工协作,共同办理执行案件。二是16名司法警察分别编入执行团队,需要调用外部警力的,由执行局长协调法警支队调动,提供警力保障。三是减少管理层次,未入额局领导编入具体的执行团队履行职责。四是财产查封、冻结、扣划、成交确认等文书均由团队员额法官按照《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法律文书签发审批规定》(试行)制作和签发,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采取审批制,由院长批准。

    4.任职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在各团队人员员额比例范围内,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可以交流岗位。一般在各自岗位类别内交流,也可以根据需要跨类别交流。交流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相应的员额和职数范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

    5.定期召开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专业法官会议,并由执行局长任召集人,成立执行局长办公会议。团队认为所审查、执行的案件因重大、疑难、复杂而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强制措施采取是否得当,可以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共同讨论,意见仍不能统一的,提交执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为团队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

    (三)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以执行装备现代化、执行平台信息化为抓手,建立实现能够决策分析、远程指挥、监督管理的一流智慧执行指挥中心。

    执行指挥中心是执行办案、执行指挥、执行管理、执行考核、决策分析的一体化、信息化平台,是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平台,是执行工作的信息交换中心、监督管理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决策分析中心。开发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对案件情况、失信惩戒情况、财产查控情况、执行质效情况、网络拍卖情况、执行委托情况、督办情况、工作动态情况等进行信息化管理,是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规范执行,提高执行效率的必要课题。

    1. 加强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按照我院集控中心标准建设,对人员、车辆、案件等实行动态监控,对设备和系统进行及时的维护、调试,保障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能力。

    2.指挥中心应积极引进和运用大数据系统,对本院执行案件进行数据分析,定期发布典型执行案例,统一执行标准、统一法律适用,探索建立统一的执行业务指导机制;运用大数据平台,对本院执行案件各个流程节点进行动态监控,对各节点超期执行、消极执行,第一时间通过执行指挥平台进行通报,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实现执行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

    3.发挥执行指挥中心集约高效指挥职能,对分散行使的部分职能进行整合,将案件查询、案款发放、立案审查、信访接待等辅助性事务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实现综合服务、执行指挥职能的集约行使。加强权力监督,强化物质保障。

    (四)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的有序衔接。

    保全案件须由立案庭以“执保”字号立案,由执行局实施,将网络查控系统提前运用于财产保全阶段。对于执行案件,审判部门负责整理好案件的财产保全情况和送达情况的有关资料,立案庭负责把关审核。

    (五)严格办案责任制和问责机制

    所有案件“一岗双责”,员额法官应当对其履行裁决、执行职责的团队案件承担主体监督责任,团队成员在职责的流程节点范围内对办案质效、廉政负责。责任范围、责任承担、违法责任追究程序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河南省法院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案件差错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步骤

    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各项

    配套文件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科学安排进度,稳步推进深化执行改革工作。同时就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汇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将深化执行改革落到实处,特成立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建设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组长:陈喜平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孟帆航   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

    成员:李晨光     执行局第一副局长

    张志红     执行局政委

    王洪海     执行局副局长

    郭保化     纪检组副组长、执行局第一副政委

    何利军    执行局副政委、执行指挥办公室主任

    于凤卫     执行裁决庭庭长

    杨晓军     行政执法大队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洪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严格纪律约束。此次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涉及调动干警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3.加强思想工作和舆论引导。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条不紊。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密切跟踪舆情,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附则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二0 一七年八月八日

责任编辑:张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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