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晚十二点,执行局于风卫法官的办公室却灯火通明,熙熙攘攘,期间还传出孩子嬉闹的声音,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关于原告曹某诉被告王某借款纠纷一案,原告曹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原告曹某在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期间出借给被告王某现金24万元。之后原告曹某有事急需用钱,向被告催要该笔借款,被告却迟迟不予归还。原告无奈,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欠款。2017年8月14日,涧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曹某借款本金24万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此后,因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王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依法向涧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局接到此案后,执行法官于风卫当即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快速启动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车辆已被其他债权人开走,王某购买的位于洛阳瀍河区的某房产系按揭贷款和借款所购买,因未还清款项尚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仍属某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在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无果后,于风卫法官当机立断,将王某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下达了“限制消费令”,并通过执行联动系统由公安对其采取临控措施。
2018年7月31日晚九点多,被执行人王某带着二个孩子在通过高速卡口的时候,被公安检查岗拦下,直接送至执行局办公室。迫于强大的司法震慑力及各项经营、出行活动受限的阻力,被告王某提出要求和原告协商解决。在原告赶到执行局办公室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约定王某从2018年8月起每月分期向原告曹某还款,此案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