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涧西区法院对绩效考核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及宣传调研考核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奖罚机制,合理配置资源,提振干警精神士气,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重新修订《300分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实行“三大区别”, 上班的与不上班的要有区别,一线与后勤的要有区别,勤勉与懒散的要有区别。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庭长带头办案,着力提高一线办案干警待遇,全院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奖励先进,激励后进。
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对全院办公物件按人编号,实行“物随人走”,各负其责。严格车辆管理,一旦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予以收回,全院通报,依法处理。
重新修订宣传调研考核办法。鼓励宣传调研部门和业务部门加大宣传调研力度,为法院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