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涧西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
提高认识。通过召开庭务会、组织学习信息录入操作规范等方式方法,传达上级法院及本院关于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要求,通报本院各庭案件信息录入情况,强化干警对案件信息录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干警信息录入的操作技能。
明确任务。规定案件信息录入的责任人为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做好相应的辅助工作。要求各责任人在录入事项出现的当天完成信息的录入工作,每月办结案件的信息内容必须当月录入完整。
强化监督。实行自查、核查和督查通报制度,确保案件信息录入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改变以往结案时手工填写“审理信息表”的做法,一律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案件“审理信息表”,并由各责任人自查信息录入是否完整;内勤在依据案件“审理信息表”做统计报表时,核查判决书与信息表中的内容是否一致;审务督察室负责日常督查,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的工作方法,定期对案件流程进行跟踪检查,对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的,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及时更正。
目前,该院已将2012年新收的949起案件全部录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