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精神,引导陪审员全面准确领会《人民陪审员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11月21日,涧西区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法》培训会,60余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涧西区法院人事科科长李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行了解读。
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吴迎峰对学习、宣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性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强调:一是要认真抓好再学习再消化,全面学习领会《人民陪审员法》的精神和主旨要义,努力提高理解和适用水平;二是作为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的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维护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三是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熟悉群众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四是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突出作用,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进而支持、信任法院工作。
会后,对参会陪审员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征求陪审员对法院陪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陪审员们表示获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实现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