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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钱不还偷领工资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9-01-14 17:08:04


    申请人黄某诉被执行人刘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涧西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依法判决:刘某、王某应向黄某偿还借款22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告刘某、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黄某只得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涧西法院收到该案件后,快速启动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并据此查封被执行人刘某、王某名下位于嵩县县城的房产二套以及刘某、王某的工资账户,按月从账户上扣划相应的资金。但没多久,执行法官王翔云发现事情不对,原本被法院依法冻结并按期扣划的银行账户上居然连续六个月没有工资到帐了,到底怎么回事呢?

    经调查,原来是被执行人刘某、王某为了逃避法院执行,私下找到单位财务,以另外开设账户以及现金领取工资的方式将钱偷偷取走了。于是,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拘留,并及时通知了申请人黄某,向其告知案件的最新进展。同时,法官牺牲个人的休息时间,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在高压的司法威慑下,被执行人在看守所里愁得饭也吃不下了,主动提出想与申请人黄某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过三天连续协商后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王某分期向黄某偿还220万元欠款本金及利息,2020年6月30日前将所有余款偿还完毕。黄某则申请对王某的工资账户解除冻结措施,给其二人留必要的生活保障费用。此案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周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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