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涧西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10月1日,原告陈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吴某账户转款3万元。此后,因个人资金需要,原告陈某多次向被告吴某讨要该笔欠款未果,故诉入法院要求被告吴某及其老公邓某共同予以偿还。此案经过涧西区人民法院一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判决,被告吴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陈某偿还借款3万元,驳回原告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便于2018年11月9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该案后,迅速启动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所有财产,但查询后却让人大失所望,被执行人吴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执行法官刘红坡仔细翻看原审卷宗,在了解案情后,发现原告陈某与被告邓某、吴某曾系朋友,可能并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大矛盾,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也很可能是由于赌气造成的,便多次给被执行人打电话,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解开双方之间的疙瘩。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还款。2018年12月4日,原告陈某收到了全部执行款3万元,此案仅用了二十来天就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