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十年纠纷讨欠款 强制执行终追回

  发布时间:2019-01-24 11:56:02


    近日,执行干警赵海龙遇到了一个大难题,被执行人是洛阳市某中学,在他第一次找到该校负责人沟通此事时,该校负责人直接冲着他嚷道:“这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你要是非要执行,就是学生现在正上课用的那些桌椅板凳,你拉走吧!对了,还有辆旧面包车,你该执行也执行走吧!”到底是什么事让他情绪这么激动呢?关于原告洛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洛阳市某中学、高某、武某返还财产纠纷一案,还得重头说起。

    2005年10月29日,洛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该中学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与原告承建该中学的运动场基层改造工程。2006年12月6日,该中学的工作人员高某给原告出具《收条》一份,载明:“今收到洛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金五万元整。”此后多年,这笔钱迟迟没有偿还,后来连该中学的校长也换人了,还是没有动静,于是,原告便一纸诉状,将该中学、当时的校长武某及工作人员高某一起告上了法庭。法庭上,高某称其只是代收人,当时会计不在,所以给当时的校长武某打了电话,校长让我把钱先收下的,第二天便将钱交给了学校会计室。洛阳市某中学认可高某系该校分管后勤的中层领导,但称在财务上根本查不到这笔5万元,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此案经过涧西区法院一审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依法判决:被告洛阳市某中学应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5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洛阳市某中学仍迟迟不予偿还该笔款项,原告便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局接到此案后,当即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快速启动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资产,且被执行人负责人经传唤一直不愿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也未能见到该负责人。后经多次催促,该校仍置若罔闻,既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又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在不影响学生上课、正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下尽早帮申请人执行回欠款,有效树立司法权威,合议庭经商议及时调整了执行方案,先是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名单,对被执行人实行“限高令”,并在市区繁华地段公开轮播“老赖”名单;同时,将该情况通报给当地市教育局,由教育局出面共同协调。最终,迫于各方压力和司法威慑力,洛阳市某中学负责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向原告洛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偿了剩余欠款,2018年12月6日,原告终于如愿拿到了所有执行款,这场历时十多年的纠纷终于画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周建武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