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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20 09:15:53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关于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通知精神,将原来的18个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机构,通过竞职方式择优产生了除政治部主任以外的7名部门中层正职(平均年龄由49降至39岁),并报请组织部门批准同意,审判职务于2019年3月19日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同时,按双向选择全部人岗调配到位,新机构已运行工作。改革过程公开、透明,干警思想稳定,至此涧西法院全面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一、做好前期准备,为内设机构改革提供可靠保障

    院领导积极向区委、区人大、区政法委、组织部门及上级法院汇报改革思路及动向,取得大力支持。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加强政策学习宣传,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及时向干警传达文件政策精神,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为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二、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确保干警认识统一,思想稳定

    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院党组在全院展开全方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召开中层干部会,了解干警想法,收集中层骨干的建议,充分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同时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听取即将撤并机构的部门负责人意见,50岁以上的原中层领导纷纷表示愿意退出职位,专心回归审判。全院干警积极支持院党组的改革举措,为内设机构改革平稳过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组织程序,公开、透明、择优选拔中层干部

    制定《中层干部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公布拟选拔的岗位、职务;各岗位的职责范围、任职条件;报名、选拔程序等。报名时间截止后,对25名自荐干警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随后,由区人大、政法委、组织部等组成的联合考察组到法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25名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阐述个人任职优势、工作思路和目标,由全院干警进行民主测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谈话推荐,向纪检监察和信访部门征求意见。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决定7名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拟任职人选上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并报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该院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并经党组会研究,确定各部门岗位配置人员。目前全部人员到岗到位,投入工作。

责任编辑:周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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