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2019年12月4日上午,涧西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勇顺走进洛阳市天津路小学,参加洛阳市“校园红绿灯”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此次活动由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市法学会联合举办,“校园红绿灯”部分试点学校及天津路小学家长代表参加活动。
“现在,继续开庭。传被告人……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法庭调查了本案的事实……现在宣判……”此刻的学校礼堂内气氛肃穆,与平时气氛活跃的课外演出活动形成鲜明对比,原来这是由洛阳市天津路小学在校学生表演的一起校园故意伤害案模拟庭审正在进行,让在场的师生们感受到了一次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洗礼”。
“现在宣布休庭!”随着法槌的落下,所有在场人员仿佛置身于庄严肃穆的法庭。“法官”正襟危坐,两名身着警服的“法警”威风凛凛,身着囚服的“被告人”在被告席上满脸悔恨。虽是模拟法庭,但学生们一点也不含糊,在专业刑事法官的指导下,他们已经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认真排练。整个模拟法庭结束,什么是故意伤害罪、触犯法律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一目了然,终生难忘。
现场看过模拟法庭的同学纷纷表示,以后遇事不能冲动,有事一定要主动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违法犯罪成本太大。
“为什么此次主题教育活动要用模拟法庭这样的方式?我们的考虑就是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一定要用未成年人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的形式,来让他们真正了解法律是什么,使其切身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李勇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