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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法院刚柔并济清积案 真情执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2-04-27 17:53:43


    3月28日,涧西区法院圆满执结了108起标的金额共计175000元的积案,郑树会等108名退休老人拿到了全部执行款项。

    此案是2002年开始在我院申请执行的,该108名申请人都是原洛阳市毛巾被单厂的离退职工,当时企业正处于改制期间,如果立即对企业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或许能一次性执结让这108名离退职工拿到执行款,但企业将会面临倒闭,也将由此引发更多人的失业及社会问题。面对这一情况,涧西区法院党组经过慎重考虑,决定采用“放水养鱼”的方式执行,经过数次协调,耐心解释,申请执行人同意先领取债权凭证,待企业经营正常运转后再申请执行。2012年,申请人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付清所有款项,涧西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崔占魁经调查发现,企业改制后更名为洛阳市益海丰商贸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遂与企业进行沟通,不断对其释法析理,同时也向其表明如不及时履行将采取强制措施。最终,企业同意一次性付清,郑树会等108名申请执行人拿到了全部的退休工资,这起历经十年的案件彻底执结。案件的处理既避免了企业的破产,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涧西区法院自3月份开展“积案清理年”活动以来,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始终秉承执行威慑与和谐执行并重的理念,以追求和谐效果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情法并重、宽严相济、公正文明的执法方针,针对不同案件特点,依法采取灵活措施,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对涉企案件,加大审判执行力度的同时慎用强制措施。避免超标的保全,有其他财产可供保全的,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对企业账户能不冻结的就不冻结,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查封扣押,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二是对特殊主体案件,争取多方支持。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三是对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案件,力争促成和解。不采取单纯的强制措施,而是努力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既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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