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中午1点半,涧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娜的办公室依旧热火朝天,申请人孙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历时两个月,终于达成和解。
该案于2019年10月23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9万元。执行员王娜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于2019年11月25日对王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执行措施。随后又对王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公司信息等提起了3次网络查控,发现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内仅有零星余额,无其他财产。执行员王娜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发现王某名下公积金账户有2万余元,却因其他执行案件的冻结措施而无法扣划。在得知王某还有其他执行案件的线索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关联案件发现,王某在本院其他的执行案件已经达成和解结案,目前正在履行当中。
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给被执行人限制一定的还款时间和数额,给其一定的压力,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于是,执行员王娜通知王某到办公室,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同时耐心的做其思想工作,在交谈中王某称一时家庭陷入困难拿不出所有的钱,愿意先拿一部分随后慢慢还款给申请人。执行员在与申请人孙某沟通后,孙某同意王某的还款方案,并提出首付款要付3万元的要求。双方约定两天后再次见面。
23日中午,被执行人王某带着3万元现金来到执行员王娜办公室,双方签订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