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值班室,王翔云副局长和执行员朱宏露虽然中午依然热情饱满的工作着,经过不懈的努力,耐心的说和,申请人张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于达成和解。
据悉,该案10月29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5万元。执行员朱宏露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于11月7日对李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执行措施,随后又对李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公司信息等提起了3次网络查控,发现李某名下网络账户内仅有少量余额,无其他财产。经过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也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团队长给李某打电话对方不接,于是就给其发短信,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同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尽力促成李某到执行局和张某面谈,缓解矛盾,解决案件。李某有履行还款的意愿,但是一直摇摆不定,在约定的时间犹豫着没有到执行局。
即便在执行团队外出寻找其他案件被执行人的时候,执行局副局长王翔云在路上给李某打电话,告诉他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为自己为家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都是对他自己最有利的。终于李某同意一会就到执行局,执行员朱宏露赶紧通知申请人也到执行局。经过双方自愿协商,最终李某同意先给张某微信转账一部分,随后慢慢还款给申请人。团队长再次就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答疑解惑,申请人张某了解到李某现在的困难和家庭情况后,最终同意李某的还款方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