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正值周末,天尚未大亮,涧西区法院执行局楼前早已警灯闪烁、人头攒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孟帆航副院长一声令下,参与行动的执行干警迅速登车,按照原定执行方案,奔赴河南嵩县腾房现场,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协调在嵩县法院、嵩县公安局协助配合下,历时12小时成功腾交被执行人房屋一套,为案件后续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张某、王某、石某、邓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张某、王某、石某、邓某等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孙某向涧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涧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位于河南省嵩县新城区洛栾快速通道附近的房屋进行司法拍卖,涧西法院依法发出腾退公告及腾退裁定,但该房占有人毕某一直不肯搬出,该案一度陷入腾退困局。
为确保案件申请人孙某及司法拍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执行及保障执行效率,涧西法院执行局拟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房,行动前制定详细周密的强制搬迁实施方案,并向本院党组及上级法院汇报请求协助,启动执行联动机制,邀请嵩县法院、嵩县公安干警协助腾退。
行动当日,涧西法院执行局出动警车6辆、警力20余人,嵩县法院、嵩县公安增员10余人。全员到达执行现场后,分为疏导警戒组、腾退清点组、综合协调组三组人员,疏导组迅速拉起警戒线,进行现场疏导,防止人员过度集聚;腾退组打开执法记录仪录像、清点屋内物品、登记造册,以便交付;综合协调组进行统筹调配,并由专人负责向占有人毕某释法说理、减轻其抵触情绪。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毕某对腾房一事表示认可,并主动协助腾退。整个过程规范有序,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持续12小时。目前该房产已顺利交付。
典型意义:本案属于执行处置异地房产案件,执行法院及时向本院党组及上级法院汇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在异地相关执法部门配合下,组织警力依法强制腾交房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执行效力、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