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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法院运用“三远一网”系统 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

  发布时间:2020-03-10 16:58:03






    3月10日,涧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三远一网”系统,通过网络视频庭审一起盗窃案。

    2019年7月13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蒋某在洛阳市某处将被害人石某未拔钥匙的白色森地牌踏板电动车盗走。因被盗电动车安装有GPS定位,在洛阳市老城区某天桥下将被告人蒋某抓获,并将被盗电动车追回。经鉴定:该车被盗时价值为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整。

    涧西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前期,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对庭审现场进行了全面消毒,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佩戴好口罩,逐一通过体温监测和消毒;被告人在洛阳市看守所通过远程提讯系统接受审判。法官、公诉人与被告人在电子屏幕上“隔空”对话,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手段向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规范进行,整个庭审过程高效有序,声音清晰,画面流畅,仅仅用了半个多小时即完成了案件的审理。

    运用“三远一网”系统对案件进行庭审,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减少了疫期人员接触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提高了法官的办案效率,实现了战“疫”、办案两不误。

责任编辑:史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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