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一大早,涧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牛同奎就来到新安县检察院,借助“三远一网”系统跨区域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
与以往借助“三远一网”系统线上审理案件不同的是此次庭审需要跨区域开庭,因为“三远一网”系统只能单线联系本区域检察院,为确保被告人羁押于其它区域案件办理能够正常进行,涧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沟通协调,顺利促成此次庭审。
经查明:2019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丁某某多次到洛阳市新安县某机械厂内盗窃废铁、洛阳市涧西区某特殊钢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内盗窃船用螺栓。2019年4月4日,被告人丁某某再次到该公司内盗窃螺栓时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告人丁某某盗窃的废铁与螺栓价值为5404元整。
开庭前,法官特别告知被告人关于远程开庭的相关注意事项,并听取被告人相关意见。庭审中,法官认真核查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并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避免因远程开庭影响案件公平的情况出现。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图像清楚、声音清晰。
庭审程序结束后,经合议庭合议,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不上诉。
疫情防控期间,涧西区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统筹安排,及时沟通兄弟单位,积极运用远程庭审系统、互联网法庭等手段组织开庭,做到疫情防控与刑事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