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认真做好案件提前介入,庭前调解工作,使一起撤销房产行政登记的诉讼案件达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案件开庭前,案件承办人张法官在查阅案件卷宗及相关材料后,与原告孟某及被告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前沟通,详细了解本案情况,并对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称涉案房屋产权证撤销后会引起后续问题的发生,并不能更好的保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为了使本案得到实质性化解,在本案开庭前,张法官认真为原告分析法院裁判风险,帮助原告寻找化解其矛盾的最佳处理方法,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推进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有利于让更多的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这也是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迫切需要。近年以来,涧西法院行政庭以“提高审判质效、改进司法作风”为口号,对每一起诉讼案件在立案后开庭前,仔细阅读案件材料,寻找案件突破口,探求化解案件矛盾的新方式、新方法,耐心细致地做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的工作,使双方达成和解,案件撤诉,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下阶段,涧西法院将以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为契机,继续完善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打造行政纠纷化解“涧西经验”,推动涧西行政审判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为洛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