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涧西区法院:调解出成效 医患风波止

  发布时间:2012-04-27 18:01:58


    日前,涧西区法院及时调处了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医患纠纷。2012年3月15日下午,进城务工多年的商丘市柘城县妇女张某到洛阳某医院进行人工流产,医院在对其行人流手术时,因张某失血过多需要输血,院方血库的匹配血源不足,便与血站联系,但足足过了一个小时血浆才送来,患者张某终因失血过多休克而亡。患者家属在与院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便开始纠集众人在医院门口悬挂白色条幅,在医院内设灵棚,致使医院无法正常经营,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第三十届牡丹花会开幕在即,为平息事态,化解矛盾,维护秩序,市委政法委郭丛斌书记特别指示涧西区委妥善处理此事,我院在收到区委通知后立即行动,积极参与。4月4日下午,在区委政法委彭仁来书记的带领下,联合长春公安分局、区卫生局、长春路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到该医院组织医患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受胡院长指派,我院常委副院长陈喜平、立案庭庭长杜六斌及民一庭庭长高凌梅参与了调解工作,到现场对双方详细讲解了侵权责任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并针对此次医疗过程,分析双方过错责任,从法律方面引导患方提出合理诉求,劝导院方予以合理赔付。经过4个小时的讲解、疏导和劝说,双方终于被区委的重视和关怀、法院三名同志的诚恳说理所折服,在未经医学鉴定、双方争议很大的情况下,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院方一次性赔偿患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48641.8元。

    4月5日上午,患者家属在我院高凌梅庭长的引导下完善了诉前调解的全部手续,由我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予以司法确认。自此,历经半个多月、经多方劝解无效的一场医患风波终于在法院的积极参与下运用“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