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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伤人起纷争 “社区法官”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2-04-27 18:02:43


    4月9日,家住珠江路春光社区的王某来到涧西区法院,为“社区法官”杨晓军、郑伟送来了感谢信,感谢“社区法官”公正化解了他与同楼住户因饲养动物伤人引发的纠纷。

    2008年的一天,王某路过高某家时被其所养的狗咬伤,两家因为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王某曾多次向社区、警务室、派出所反映情况,但一直未解决。今年3月30日,王某又向社区反映,社区主任建议他与“社区法官”联系,该辖区的“社会法官”杨晓军、郑伟了解情况后,与社区工作人员协调配合,主动下社区进行调解,讲法说理,做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终使双方达成和解,高某自愿赔偿王某380元,并当场给付。

    3月份以来,涧西区法院不断创新能动司法模式,大力推行“社区法官”工作机制,通过诉调对接,积极配合社区、民调组织工作,使很多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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