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申请人马女士来到涧西区人民法院,为正准备外出执行的干警王育博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锦旗上写着“执行高效、廉洁公正”八个大字,表达对执行干警辛勤工作的肯定。
据悉,原告马某等诉被告宋某、宋某某、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涧西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宋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78177.34元。被告不服,上诉至洛阳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审理后,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宋某仍未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涧西区法院于6月24日立案,案件分到执行干警王育博手中后,她迅速翻阅卷宗了解案情,看到该交通事故造成申请执行人家属死亡的严重后果,决心要快速将赔偿款执行到位。经过网络查控,发现宋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有金融资产,执行干警王育博当即与银行沟通款项划拨事宜,但银行称宋某的财产系其本人通过手机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需宋某本人到场履行相关手续后,才能办理清算及扣划。王育博立刻与被执行人宋某联系,经过沟通,宋某于7月28日从外地赶到义马配合法院对该财产进行扣划,并将不足部分补齐,使该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