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疫情防控常态化 司法保障不放松

涧西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销售伪劣产品案

  发布时间:2020-08-27 16:11:39



    8月25日,涧西区人民法院对谢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初,被告人谢某某从同村村民张某某处购买口罩,以在朋友圈发广告的方式销售无标识的pm2.5蓝色口罩,共计销售64000元。经浙江省轻工业产品质量研究院、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江都检验中心(浙江)检验,谢某某出售的无标识的pm2.5蓝色口罩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该案公诉后,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财产安全。涧西区法院高度重视,对该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多次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辩护人沟通,依法从快审理,为有效防控疫情、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此次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公共突发事件。在这样特殊的背景下,有效阻隔病毒传播、防止疫情扩散,防治、防护用品、物资就显得的格外重要。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等产品,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周建武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