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执行案件的人都知道,财产保全是司法判决得以履行的重要保障,但是诉前保全的房子在判决生效后被拆了,这种情况又该咋办?
在涧西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左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在诉前保全阶段查封了被执行人左某某名下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的一套房产。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却怎么也联系不上被执行人。于是,执行法官根据诉前保全阶段查封房产的地址一路查找过去才发现,原来这套房子所在的小区已经被拆了,查封的房子也成了废墟。
房子都没了,还怎么执行?大家肯定会这样想,但执行法官却敏锐地发现了新的财产线索,房子没了,应该还有拆迁款!经过多方查找,执行法官最终通过拆迁指挥部了解到,被拆迁这套房子的拆迁款已发放给房产所有人,经过努力,执行法官查到了被执行人左某某新的电话号码。
通过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左某某认领拆迁款后,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左某某了解到其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后,主动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一次性履行了30万元,使得该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