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典”亮校园 与“法”同行

【我为群众办实事】涧西区法院为教师宣讲《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1-03-26 15:05:52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真正把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落实到办实事上,促进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施教,3月23日下午,涧西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员额法官赵秋香走进东升二中,为该校全体教师宣讲《民法典》。

    赵法官结合多年的审判实践,以真实生动案例为切入点,针对“侵权责任编”中与学校管理、教师教学息息相关的内容,深入浅出地为教师们讲解了民法典的七大修订亮点。重点解读了“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的追偿责任”等条文,同时对学校在发生事故后的举证责任以及如何进行证据收集,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讲解。

    该校老师表示,听了赵法官的宣讲获益良多,作为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学通弄懂《民法典》,不仅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更能通过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传递给学生,让他们明白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用法律保护自己,从而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环境和教学秩序。

    此次送法进校园是涧西区法院开展“十百千万•法治服务”活动的一个缩影。区法院要通过开展“七进”活动,宣讲“理论政策、思想建设、党的历史、普法宣传、司法服务、扫黑除恶、法治环境、公共安全、人身保护、民生保障”十个方面的内容,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守人民情怀、优化司法服务,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司法服务质量,努力在打造“千亿强区”“首创之区”“品质涧西”中体现“法院温度”。

责任编辑:周建武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