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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散步被狗咬伤 社区法官圆满调解

  发布时间:2012-05-02 16:26:04


    4月26日,涧西区社区法官于风卫在嵩山社区民调组织、社区民警的协助下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纠纷。

    2012年4月1日,嵩山社区居民81岁的刘某吃过饭后,带自家小狗出来散步的时候,与同小区的李某相遇,李某因躲避不及,被刘某家的小狗咬伤。双方当场协商,由刘某陪李某去医院打狂犬疫苗,费用由刘某支付,李某同意。在李某打过3次狂犬疫苗后,要求刘某赔偿1000元误工费用,双方就此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李某多次找刘某协商,并申请社区法官、民调组织进行调解。因刘某年龄较大,且身体不好,社区法官联系到刘某的女儿,并拿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其讲解,通过做刘某女儿的工作,其愿意代父亲拿出200元作为赔偿。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由刘某赔偿李某误工费用200元,李某不再就此事与刘某发生任何纠纷。社区法官应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确认决定书,双方签收,此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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